活動日期
10/6活動地點
ES317活動目的
透過學長曾任檢察官、法官及律師的分享,讓學生更了解職涯規劃活動內容
主題︰法庭鐵三角的職涯選擇
主講人︰蔡學誼學長/律師
日期︰110年10月6日(星期三)
13:40-13:45 法律學系吳志光主任致詞
13:45-15:30 蔡學誼律師演講
地點︰進修部大樓ES317教室
報名網址︰http://activity.dsa.fju.edu.tw/Activity.jsp?activityID=29599 (活動代碼︰29599)活動特色
(一)分享當檢察官的經驗
1.檢察官比較適合較為主動的人
2.平時的工作內容 要先過濾案件
3.受訓兩年
4.檢察官相驗(除了因疾病死亡者,必須要經過檢察官相驗的程序來開立死亡證明),必須要敢看屍體
5.分為:偵查組(決定是否起訴)、公訴組(提出證據來說服法官)、執行科
6.分享處理過最棘手的案件(金融案件,如:內線交易案、違反公司法的案件)
7.麻煩的案件:假性財產犯罪案件
8.檢察事務官:
(1)筆錄跟司法警察同個等級
(2)名額非常少
(3)有分組別(如:財稅組)
(4)協助檢察官和法官
(二)從檢察官轉任法官的經驗分享
1.比較規律的生活:看卷→開庭→寫判決
2.薪水和檢察官一樣,但法官福利較好
3.必須要對社會學有基本的了解
4.適合擁有悲天憫人的人格特質、不畏懼眾人千夫所指、不喜歡與他人打交道的人
(三)法官轉任律師的經驗分享
1.看重專業能力和接案能力
2.自己選擇接案的數量,擁有較多的時間能夠自己規畫安排
3.實習律師會看考試的排名,要實習五個月,當過法官助理或書記官比較好找到實習機會
4.與檢察官相比自由很多,有無限的可能
5.因律師人數太多競爭激烈,很容易被淘汰,需要擁有自己專精的項目活動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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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座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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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學踴躍參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