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度
111內容
透過本校的法律面談諮詢,當事人無被勸誘委任或催促的壓力、也沒有一般民眾擔心的高額談話計時費用;一個案件安排至少一個小時,不致因為每件處理時間太短而沒能看文件,或被要求講重點,或被要求到律師事務所談再談,本校的法律面談諮詢,民眾應能感受到被尊重且比較放心。雖然未能代理民眾上法院,但對徬徨無助地當事人,應該可以有定心的作用。111年全年辦理17次,時間分別是:3/5、3/19、3/26、4/30、5/7、5/14、5/28、6/11、9/24、10/1、10/8、10/15、10/22、11/5、11/19、11/12、11/26、共17次。
成果

